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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谎称患白血病众筹2万,是否构成犯罪?

发布日期:2024-03-20    作者:黄维宝律师

张某通过网站下载了他人疾病证明材料,随后利用手机图像处理软件伪造了自己在某肿瘤医院的疾病证明及验血报告。他谎称自己患有慢性髓系白血病,并将这些虚假信息上传至某互联网众筹平台,发起了30万元的筹款活动。截至案发时,他已成功筹款14495元。此外,张某还利用发布在平台上的虚假信息,骗取了其朋友刘先生等人的捐款共计5000元。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者,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若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将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将受到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的刑罚,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在此案中,被告人张某通过伪造白血病诊断证明,在众筹平台上发起筹款活动,骗取善款共计2万元,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法院最终判决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同时没收作案工具。


这起案件再次提醒我们,虽然网络募捐为慈善事业带来了便利,但诚信与真实仍是不可或缺的基础。任何利用人们的同情心进行诈骗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我们在奉献爱心的同时,也应保持警惕,学会辨别真伪,确保善款能够真正流向需要帮助的人。同时,也呼吁相关部门加强监管,严厉打击网络诈骗行为,以维护网络慈善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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