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天天121 2010-04-08 状态:已过期 回复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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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过马路被撞
昨天晚上八点半左右,孩子在门头房外和比他大几岁的小朋友玩,因其中一位小孩把他的玩具扔到路对面去了,他从对面拿回来时,横穿马路快走回来的时候,被一辆由西向东正常行驶的依维客带车斗的车撞了,撞到在地后脑着地,当时车主下车和家属一起带孩子去了医院,脑CT结果是左后侧颅骨骨折,面部也有擦伤,医院让住院观察。
我想咨询一下:像这种情况车主负多大责任(司机应该是喝酒了,车是新车,刚拿到车牌,没保险,车主想如果交交警处理的话就换一辆有保险的车,就说是有保险的车撞的)?如果孩子出院后再有别的身体不适之类的怎么办?具体应该办好?私了的话怎么办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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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龄儿童冲入马路被撞头部骨折,法律上谁该负责任?
肇事人驾驶电动自行车在道路上正常行驶,突然在路旁冲出4龄儿童,肇事人已尽到及时发现的义务,因为距离太近,根本无法反应过来,当车停时已经撞到小孩~!(小孩3位家长均在身旁)法律上谁该付责任.
发布者:gogo_2009 2009-01-18 状态:已过期 回复 (11)
两岁儿童在监护人陪同下横窜过马路应付多少责任
两岁儿童在监护人一前一后的过马路,儿童在前大人在后小孩突然跑过马路正中一米五远处被往同一方向行驶的摩托车撞飞到马路正中间,此马路属于新修公路暂未正式通车,也没有完善路标,马路上并无任何行人和机动车标记只有互近居民车辆来往,此摩托车在行驶过程中靠马路中间行驶.在要撞上小孩之前也没有做任何按喇叭之内的提示,而且撞上小孩后摩托车并未立刻停下而是向前冲出50米远处后才停在靠左边马路边上的地方.请问在这种情况下事故认定受伤者和其监护人应付多少责任,肇事者付多少责任
发布者:bjW7783 2010-07-24 状态:已过期 回复 (3)
我父亲骑自行车横穿马路被机动车撞伤至小臂骨折。
我父亲骑自行车横穿马路被机动车撞伤至小臂骨折。已经7天骨头没有愈合迹象,机动车有全险,希望付全责,并给我3000补偿费了解此事。我认为当前物价,以及医疗后续问题至少给我5000元才能和解。机动车不同意,要去交警队请求交警划分责任。
律师,我想问您几个问题:1,我父亲责任大概能占多少2.我想等父亲伤势见好转在同他去交警队解决事情,您看可行吗?3如果按照责任划分,是不是我们自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医药费用?4.对于交警认定的责任我们不满意可以复议吗?复议的结果我还...
发布者:zhanhp 2011-08-12 状态:已过期 回复 (2)
儿童溺水
几个孩子因为游泳溺水不幸身亡了两个 但是他们游泳的地方是政府修路挖开的大坑
发布者:1223kl 2011-08-12 状态:已过期 回复 (3)
在小区骑自行车挂到小孩了,小孩是有看护人在的情况下,小孩突然跑着横穿马路,请问双方需负什么样的责任,
在小区骑自行车挂到小孩了,小孩是有看护人在的情况下,小孩突然跑着横穿马路,请问双方需负什么样的责任,且小孩在当时我们就送往医院检查没有伤到什么地方,只是表面刮破皮,现在小孩家要求我们赔2000元是否合理,其中检查费全是我们出的。
发布者:tXd9388 2011-08-12 状态:已关闭 回复 (0)
马路扩建我房受害
本人是杨市泉溪村周述冬
因2010年S210公路扩建》》马路高出我房0.4米离我家房子不到1米严重影响我们住房和生命安全/每天晚上睡觉都是地震一样》还担心什么时候车撞了进来???
发布者:祥哥 2011-08-16 状态:已过期 回复 (2)
被撞人人横穿马路导致的开车撞死人。怎么办
不是故意的、没有酒后驾驶、没有疲劳驾驶。而且是那人横穿马路,并且司机马上就采取了刹车行为。怎么办?一定要坐牢吗?
发布者:clover.hhy 2011-08-17 状态:已解决 回复 (7)
旅游时儿童在游园跌伤
下午4点多入园,4点40分在水上乐园滑滑梯下来时与另外一位在滑梯反爬的游客相撞,左腿膝盖受伤,肿痛,不能行走,由景区送当地卫生院检查,腿末骨折,建议休息半个月,景区承担了检查费及医药费152.8元。回家后第二天腿仍肿痛,不能行走,我又带小孩去当地县医院作进一步检查。我想请问您,当地旅行社应承担怎样的责任,我应该怎样维护我的权利
发布者:gQc998 2011-08-17 状态:已过期 回复 (1)
刚满1.2米的外地来京儿童坐公交车收费的不健全
我家的孩子刚不到7岁,身高有1.2米了。放暑假来北京生活了一个假期,公交车多数的售票员都让买票,做法是正确的,孩子是在老家上学,没有公交学生IC卡,只能每次坐车都是买票,这样一个没有自食其力的孩子比大人的坐车费用都不少用,甚至是多很多的费用,建议怎么针对一些外来儿童的坐车待遇来完善公交条例
发布者:霍富年 2011-08-17 状态:已过期 回复 (5)
儿童培训机构的退费问题
我于2011年2月20日给孩子在一家儿童培训机构报名(参加9月份开课的学前班),并缴纳1000元“定位金”,并于4月14日补交余款27360元,现因孩子本身及接送原因,不想在这家机构学习,想申请退费却被培训机构拒绝。我们没有签订合同书,只有缴费收据的“备注”一栏里注明“课时不顺延,不转费,不退费”的字样。请问,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这样的收据是否可视为合同书?收据上的“不退费”字样是否具备法律效应?
发布者:lilin_l978 2011-08-18 状态:已过期 回复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