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l-us 2020-05-10 状态:已过期 回复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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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到工作3周后还未让签劳动合同,但本人未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
本人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到工作3周后还未让签劳动合同,但本人未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因不合适随意辞退是否违反劳动法,且试用期是否应当签订劳动合同。请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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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后解除(个人)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理》第十条规定:“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此条在经济补偿方面只明确了“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经济补偿的支付。且从此句看出,原工作单位应支付的经济补偿是可以合并到新用人单位一并支付...
发布者:wuming_5945 2009-04-09 状态:已解决 回复 (4)
签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在合同履行期间提出解除劳动关系时能否获得用人单位的经济赔偿
急想知道如下的答案:
签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在合同履行期间提出解除劳动关系时能否获得用人单位的经济赔偿。
发布者:wo_1980 2009-05-27 状态:已解决 回复 (2)
用人单位未签劳动合同,需要提前30天通知解除劳动关系嘛?
用人单位以情势变迁为由,当天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劳动者办清交接工作后立即离职。
依据《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
第四十条 应当订立劳动合同而未订立的,劳动者可以随时终止劳动关系。
应当订立劳动合同而未订立的,用人单位提出终止劳动关系,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劳动者,但劳动者具有第三十九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关系应当顺延至该情形消失。
目前这条是否还适用?有些人认为新法优于旧法,故旧法应当失效。可是现实中没有任何法令和通知说是此条例被废除了,我...
发布者:souls 2010-03-26 状态:已过期 回复 (5)
未签订劳动合同,公司已造成公司经济损失中断劳动关系,我要承担经济赔偿嘛
2009年11月8号我被公司录用.任命为分店副店长,薪资是第一个月2000元,第二个月开始2500元.但公司未和我签订劳动合同,也未交纳任何保险,至2010年5月26日公司以我门店商品积压过多,造成公司经济损失为由中断劳动关系.我要求经济赔偿.但公司要求我按<员工手册>规定需要赔偿损失.我需要承担责任嘛.
发布者:点滴幸福 2010-06-08 状态:已过期 回复 (4)
公司股权转让后一直未安排工作,并且此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4年未签合同
本人于2004年7月与【武汉阳逻经济开发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动聘用合同一年,同年10月该公司领导口头派我到旗下控股的【武汉长江智能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任职,2007年5月建发公司发布书面通知委派我为长江物流财务总监职务。2008年初因长江物流股东和股权变更,我于2008年11月到2010年1月完成长江物流公司股权交易审计工作。
2010年2月23日,建发公司通知长江物流安排我回建发公司,2010年3月1日(正月十六)到建发公司报到请领导安排工作,领导以年龄结构(本人50岁)和岗...
发布者:chen1989 2010-11-02 状态:已解决 回复 (1)
没有劳动合同.上岗证.工作证.但是存在劳动关系.工作时因摔伤致使瘫痪.怎么维权
10年11月10日下午.在工地上(支木.在2-3楼间的架子上)像平日一样向上递建筑材料.不料被材料下段的铁丝钩倒.后在该项目负责人(支木的承包人)及工友送到镇医院因为伤重被转到市骨科医院.现在在医疗中.但是所表现出来的症状.有可能今后生活上不能自理或者部分不能自理.
没有劳动合同.上岗证.工作证.但是存在劳动关系.该怎么维权? 那需要支付多少费用?请律师援助?还有就是在治疗过程中.他(老板)没有按时交医药费,可以说不交或者说没有钱,那我们又怎么办?总不能就不医了啊!
像我现...
发布者:xiaoyanxy 2010-11-14 状态:已解决 回复 (3)
有事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以无资格证为由拒绝签订劳动合同
在一家刚成立不久的国有医院药房工作已近半年,医院在用人之前就知晓我们暂无资格证,但还是留我们在医院工作。之前医院承诺和我们签合同,并且也签署了一份合同,但是医院方面未加盖章,此后院方也按照签了合同的工资标准给我们发放了两个月的工资,但是现在医院在无提前告知的情况下,以此为由不承认与我们签订了合同,以前签订的合同作废,每个月只发给我们500元钱,给我们一个学员的身份,但是我们做的工作比签了合同的还多,并且值了夜班也没有夜班费,节假日加班也无加班费。...
发布者:wawowawo 2010-11-25 状态:已过期 回复 (3)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请问上述说的经济损失具体是指多少元以上的经济损失?例如二月份导致公司经济损失,克扣一月份工资是否合法?如果企业现将你开除,经济损失未结算出来,以后是否要你赔偿?谢谢
发布者:ask2016022262j 2016-02-25 状态:已过期 回复 (2)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请问上述说的经济损失具体是指多少元以上的经济损失?例如二月份导致公司经济损失,克扣一月份工资是否合法? 克扣全部呢?是否合法
发布者:ask2016022262j 2016-02-25 状态:已过期 回复 (3)
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
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如果公司以这条,告他也没用啦
发布者:等待 2019-09-16 状态:已过期 回复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