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在一家公司里面工作8年,但公司仅在最后1年给予缴纳了社保,之后用调岗的方式变相开除。 可以用何种方式维权。 我们诉求是最好是可以补缴社保(特别是养老保险),或者也可以要求对方折现补偿。
1:咨询过当地劳动仲裁,对方告知只支持最近1年的维权,之前7年的社保无法支持补缴。
2:咨询过社保局,社保局告知只有凭借劳动仲裁或者判决书才可以补缴社保,不管多少年。社保局也没有权利要求用人单位补缴,只有处罚权,可对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保这一行为做处罚。但是没办法帮我补缴社保。
3:咨询浙江嘉兴当地法律援助,律师告知。法律也只支持最近1年的维权,法院不受理之前的社保维权请求。
但我看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五款,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发生的纠纷;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依法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所以我有点迷糊,我现在应该怎么办。
是否正确维权流程是,1:先劳动仲裁。仲裁结果是只支持最近1年的社保补缴,之前7年不支持。 2:拿着这份仲裁结果,再去当地法院起诉?
请指教,谢谢。
----------------------------------------问题补充:--------------------------------------------------
8年间,公司期间从未签订劳动合同,但每个月固定发工资到工资卡。
发布者:转角TAXI 2021-08-02 状态:已关闭 回复 (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