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sjy1980 2013-07-13 状态:已过期 回复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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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算二胎吗?
再婚家庭男方没有生育过小孩,女方曾经生育过一个小孩,并且女方是独生子女。两人结合后生育一个小孩。在当地办理上户的时候当地相关部门说这个小孩算二胎要罚款,请问这个说法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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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是否属于盗取商业秘密
把供应商资料和客户资料发到自己私人邮箱,但是并没有私下与供应商或客户联系。也没有泄露这些资料给第三者,也没有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然后公司说我盗取商业秘密,合同期未满就将我辞退了,而且不给工资和遣散金,请问我这样是否属于盗取商业秘密?公司行为是否违法?
发布者:类炫风 2013-07-12 状态:已过期 回复 (1)
某人在网上到处宣扬本人的真实信息恶意中伤,这样算侵犯他人隐私吗?
如果一个人,为了报复在网上恶意中伤,发布不实谣言并把本人所有的信息资料包括家庭住址,电话,真实姓名全部发布到网上,并艾特本人所有关注的人,这样是不是已经侵犯了个人隐私?如果起诉的话,我的胜算多大?因为本人并没有做亏心事什么见不得人的事,可是那人却把我所有的真实信息到处发在网上以此来要挟,这样能起诉吗?
发布者:xyscbz 2013-07-13 状态:已过期 回复 (6)
您好!我的情况是这样的:我前两个月在洗浴城上班捡到一个苹果手机、上交到经理了
您好!我的情况是这样的:我前两个月在洗浴城上班捡到一个苹果手机、上交到经理了!最后不在那里上班了!有一天我看见我以前的经理用我捡的那个那个手机!最后我问他手机的来历!他承认那手机是我捡的、最后我从他手里拿上手机准备上交(星期六)!但我这几天由于工作上的事没时间!想等过几天我忙完再交!结果星期三我正上班呢有两个警察找到我把我带到以前的洗浴城!最后还威胁我!要不交2000罚款!要不就拘留!最后两个警察走了,让浴场的总经理看住我!等了一会浴场总经理让我走...
发布者:微信用户 2013-07-13 状态:已过期 回复 (3)
我在湖南,我想咨询一下关于诈骗。事情是这样的:我帮某一医药公司销售货物
我在湖南,我想咨询一下关于诈骗。事情是这样的:我帮某一医药公司销售货物,并抽取提成,此事没有任何文字上的证据,只有提货记录。我随后转包给另一业务员,交易过程中也不存在任何文字上的证据。现在的情况是,我线下的业务员跑了,携款、货物消失了。问题一:公司诉我诈骗,是否成立?问题二:我不打算追究我线下业务员责任,那么我需要负多大的责任?
我不想追究线下业务员的责任。
发布者:微信用户 2013-07-13 状态:已过期 回复 (3)
这样算咋骗吗
一个未成年女使用假的成年身份证跟男的谈朋友,最后女的有小孩了女方以跟未成年发生性关系要敲诈男的,这样该怎么办,可以告女的一家咋骗吗
发布者:qqgxw2005 2013-07-13 状态:已过期 回复 (7)
这样告骚扰成立吗?
网上交易后,买家编造虚假事实公开散布。因购买时提供的手机号非买家本人(代收,当时没有任何说明,至今也未能证实这点),我将侵权事实和删除要求及不删除会维权后果自负的内容以短信方式发给这个手机。机主也及时转告买家相关内容,但买家拒绝认错和删除。是在开始发了几条短信之后我才被买家和机主告之非买家本人手机,且无法证实他们所言真实性,加上买家的几次失实侵权言论令我对其诚信执疑。虽推断有可能是真实非本人手机,可能是亲人的手机,但因无其他有效沟通方式和工具...
发布者:YYSZ 2013-07-13 状态:已过期 回复 (5)
公司没和我签劳务合同也没给我交五险一金,但是却代扣我个人所得税这样合适吗?
我是在一个房地产公司工作,已经工作两年了,但公司始终没有跟我签劳务合同以及任何协议,也从来没有给我交过五险一金,但两年以来,公司却一直代扣着我的个人所得税,我想知道这样违法吗?我应该怎样做?
发布者:p2vvvvv 2013-07-13 状态:已过期 回复 (5)
这样骚扰可以报警吗
因为和一个已婚男人纠缠不清,他的女人和我打架,被人拍了照片我不知道我没有放在网上,但是这几天收到了好几个骚扰短信来威胁我,还说要帮我做了什么什么的,这样这样可以报警吗
发布者:soulzz 2013-07-13 状态:已解决 回复 (3)
这样的情况该怎么要回我该得的工资
公司让我1个月试用期,然后1个月以后什么都没有说,也没签任何合同,现在已经快2个月了 因为我家中有急事,抽不开身去公司请假,就直接给业务经理发短信请假,由于我得每天去公司开门,所以短信内只说了要请假,第2天上午没法过去送钥匙,然后被公司一口咬定说我旷工并且旷工3天要算离职并且要扣除所有的工资,可事实上就算是旷工我也只有2天没去,并且由于业务经理没有告诉老总我给她发短信请假而导致老总认为我是无缘无故不去上班。请问我的工资能要回来么?如果能,我该怎么要?...
发布者:mk346996211 2013-07-13 状态:已过期 回复 (6)
在职教师因假期兼职被当地教委处罚。这样的处罚是否有法律依据?是否是对公民合法权利的侵害?
在很多地方的教委都有这样类似的规定:“市教委发出通知,要求学校少布置作业,让学生多参加社会实践,严禁学校组织学生假期补课,不得将校舍租给社会机构办学,也不准在职老师假期兼职补课。”一旦被查处,将取消评优选先资格,或职称降级,或调离到其他偏远学校等。前不久,我的一个教师朋友就因此受到了被调离的处罚。
我觉得这样的限制似乎没有理由。教育行政部门只能规定教师要按质保量地完成规定的教学任务,至于工作之余,教师能否到外兼职,完全属于教师个人自由,教师...
发布者:法律之问 2013-07-13 状态:已解决 回复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