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是一起医疗纠纷,但是现在跟医学关系不大,想请一位刑事律师。
1.2013年因医疗事故起诉医院,医院院长同时起诉患者在网上名誉侵权。第一个法院以管辖权异地为由把案子推到患者居住地法院,在开庭前几天,医院院长因立案根据不足,撤诉。医院院长又到公安局报案,公安局网警叫患者去核实情况,患者如实反映无网上名誉侵权行为。回家后两天,公安局又电话通知患者去公安局,说是要问几个问题。网警说,既然有人报案了,我们就得处理。医院院长是市人大代表,势力很大。患者认为,医院院长是通过法院公安局干扰患者的起诉。不想再去公安局,一是因为自己并无违法行为,已经去公安局核实过一次了,没有必要反复去。二是因为担心公安局会以莫须有理由拘禁患者。各位律师觉得是不是这样?
2.患者在第一次庭审中已提供证据,证明有两次手术,医院没有提交病历。第一次申请调取病历,医院没有提供,只回复一张纸,说当天发生的不是手术是检查。但是根据患者的病历收费单等证据可以看出,当天没有任何检查发生。法官说申请中没有调取病历的字样,所以不能说医院没提供病历。患者又写了一个调取证据的申请 ,法官说直接到医院调病历。
问题:1.在医院不承认手术的情况下,是否可以向法官提交证据,申请先开庭质证,再调病历。
2.患者有证据证明医院所说的检查不存在。患者的录音证据和医生留下的字条(不是诊断书)可以用来证明手术确实发生过吗?患者手术时昏迷,家属不知情,当时因剧痛醒来。手术后半年想起,电话与医生核实。
----------------------------------------问题补充:--------------------------------------------------
医生在电话录音承认做了手术,但后期又说明检查。通过开庭质证,可以证明手术确实发生了吗?医生私自做手术不告诉家属,不记病历。但是被家属录音了。如果证明医院做手术却不提供病历,会定为医疗事故,负全责。所是,这是关键。所以医院院长连公安局都用上了,这也是患者担心被抓的原因。请帮忙出主意。
发布者:医疗2009 2013-11-25 状态:已解决 回复 (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