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补充:--------------------------------------------------
感谢各位律师! 但现在我遇到一个比较麻烦的问题,公司选择不先给我2W块钱,他要等我做了类似的竞业限制后才决定是否要支付2W块给我,是否要对我竞业。我提出要么公司废除竞业限制条款,要么公司旅行支付义务。但公司的态度还是不明朗,并回答说:关于是否要履行竞业限制是有公司说了算,员工没有选择权。现主动权在公司那里,我现在有2家公司在和我接触,其中有一家是公司的竞争公司,且该公司的待遇比另一家要好很多。但公司这样一直不表态,我不知道该如何选择。如果我去了竞争公司上班,过了1个月,公司突然给2W块让我离职,那我岂不是2个公司都去不了了吗?(时间一长另一家公司也会有变化)。 现在我想问: 1。竞业条款的选择权是否在公司那里,即使已经签了合同,公司也可以不履行? 2。我是否有选择权?可否要求公司必须做到:要么履行,要么废除? 3。如果公司现在一直不表态,我也一直没有违反竞也条款,比如过了6个月。因为事实上我已经在履行竞业限制了,我是否可以要求公司支付2W块?或其他损失的补偿? 4。对于以上第3项的结果,如果公司仍然没有答复,是不是可以认为这个限制实际已经无效了,即使以后公司想补给我2W块,我也可以拒绝? 5。就目前而言,我该怎么做才能最大程度上的维护我的权益,赢得主动性? 再次感谢各位!
发布者:tommyy8888 2008-09-10 状态:已过期 回复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