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 我是一家装修公司的设计人员
到公司3个月左右 一直没有签署劳动合同
公司老板是以口头协议 和我们商量了工资待遇,我工作3个月,更改了2次,因为现在设计人员都是底薪+提成的模式,如果我们底薪相对较低,起初刚到公司的时候,公司 开出底薪 1800元+3%工程合同金额提成。(定任务为每月6万,完不成少1万业绩,扣100)如果公司没有提供足够的业务,那么底薪不扣。工程未完工压20%提成金额。 然而第2个月 公司业务量没有提升,老板感觉底薪太高,就是 底薪改为 1200无责任底薪 提成玮 工程合同金额的4% 并且 多签单1万 +100元。电话费补助50 打车费补助50,工程未完工压40%提成金额。然后这个月 效益好起来了,到了 第2个月 10日 发工资时候,公司拖后了2天,并告诉我们, 因为客户是朋友 所以 只给予你们 2%的提成 。底薪不变, 而且 是 发工资当天给我们说的,这种情况我们都不接受。这很不合理。 因为原本 我签单 6万的工程 +4%提成 和 1万 100 = 600 算下来 可以有4000多 然而 他们加上请假 迟到 甚至我没有旷工 也说我旷工 扣下来 只给我1000元 。 我虽然已经向当地 劳动监察大队 投诉,但是他们说 我们的工资都是 口头协议 ,没有证据,这种情况我该如何取证?
----------------------------------------问题补充:--------------------------------------------------
各位 律师你们好 我想在咨询一点点问题。
之前 我申请的劳动调节,是今天下午15点进行调节的。
调节一共15分钟就结束了,公司方满口假话,居然称我是实习设计师,但是我名片上 写的可是精品设计师。当然这一点我可以证明,但是当时是调节,没有作证的必要,调节方让我去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根据我收集的证据,除了我的薪资问题,关于不签署劳动合同,和误工费这个是怎么计算的?而且调节时候老板们大讲他们做生意卖给熟人的 他们都没赚钱什么的,就因为这个理由可以克扣员工工资么?我觉得 公司方 简直是太无理了。
发布者:mubaiqiao 2014-09-24 状态:已过期 回复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