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zhangtt_09 2015-03-20 状态:已解决 回复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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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这种情况是否属于用人单位未及时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
我已离职,但公司之前每个月会向社保局报社保数据,但不缴费。这种情况是否属于未按时间缴纳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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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况公司要支付什么补偿金吗
我接到书面通知,因为工作情况不太好,公司实行末位淘汰,所以我下个月被辞退了,但是我在公司已经工作了两年,这种情况对我有什么补偿金吗?
发布者:ziai711 2008-12-24 状态:已过期 回复 (7)
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依法缴纳基本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费
单位只买三项保险 没有生育和失业险怎么办
发布者:1打工仔123 2010-09-07 状态:已过期 回复 (3)
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依法缴纳基本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费
我签的是劳务派遣合同,只给买三项保险,没有生育险和失业险,这合不合法?生孩子怎么报销?
发布者:1打工仔123 2010-09-07 状态:已过期 回复 (2)
劳动合同中规定用人单位要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这里面的社会保险是指五险,还是仅仅指养老保险啊?
劳动合同中规定用人单位要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这里面的社会保险是指五险,还是仅仅指养老保险啊?
发布者:eileen0209 2010-12-05 状态:已关闭 回复 (0)
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况公司要支付什么补偿金吗
有个律师这样回答:
如公司的规章制度对于末位淘汰有明确规定,且对你进行了明示,那么公司提前30天解除劳动合同是合法的,没有补偿。2、如果第一条的情况不存在,你可以要求公司支付你3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
请问这样回答对不对?
到底有没有赔偿金?
发布者:zhu-168999 2012-04-13 状态:已过期 回复 (2)
用人单位没有提前及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这种情况可以要求什么补偿金吗?
我在单位工作接近五年了,单位没有给买社保,单位签过一次用工合同是5年的,但只签了一份,签后交给了单位,没有留下一份给本人,后来单位给别的单位收购了,但是我们还是留在单位上班,但是单位领导就跟我们说我们不是属于单位的正式员工,但是,单位领导以单位实行末位淘汰,也没有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要求我自己动离职,请问这样的情况我该怎么办,是自动离职还是让单位辞退,请问这样的情况我能要求到什么补偿金吗?
发布者:stlmz 2013-06-30 状态:已过期 回复 (2)
请问用人单位以规章制度限制劳动者在单位出勤,超出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是否应算劳动时间?
我是两班倒,上24小时休息24小时,上班这24小时用人单位规定了5段间休时间,间休时间累计长达13小时不算工作时间,但用人单位制度规定间休时间不得离开单位,离开按离岗处理,有作业时必须上岗作业,我认为这些间休时间属于用人单位以限制人身自由的方式强迫劳动的时间,应该计算为工作时间,请问我这样认为是否正确?我单位实行的是综合计算工时制,但无劳动行政部门许可证间休时间不计为工作时间也未与职工签协议。 我手机13284648219
发布者:wangzhen0232 2013-11-16 状态:已解决 回复 (1)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怎么维权?
本人2006年10月进入公司与公司签劳动合同,公司至今没有按照规定足额缴纳社会保险(公司缴费工资标准2874元,实际工资七千左右),可以提出辞职并要求赔偿,并补缴社保吗?(本人目前在哺乳期)
查了下相关法律,对我有利的是劳动法第38条,46条、47条、87条要求给予双倍赔偿;按照社保法第63条,要求补缴06年10月至今社保。
现在公司口头同意给予一倍赔偿,其他要求不同意。
请问我的理解合法吗?该如何维权?
发布者:亭君tj 2014-02-19 状态:已过期 回复 (5)
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但未续签劳动合同期间社保正常缴纳,请问这样的情况申请劳动
1.我本人与某单位2013年1月1日签订劳动合同,合同到期日期为2013年12月31日,为一年,合同期满后单位未提出续签劳动合同,本人最后工作日期为2014年3月30日,期间有3个月为签订劳动合同。,现已离职2个月,请问我可以向劳动仲裁提出申请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未签订劳动合同的3个月双倍工资吗?
2.我自己提出离职的也可以吗?工作期间工资已支付,
3.未续签劳动合同期间单位也帮我缴纳社保的,这种情况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
发布者:elenasha 2014-05-19 状态:已过期 回复 (9)
这种情况,用人单位的做法对不?最后一次签订的劳动合同到期时,用人单位能解雇劳动者吗?
当事人在原用人单位工作了有15年左右,一直签订的是3年一次的劳务合同,当事人不懂劳动法,用人单位从未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最后一次签订的劳务合同被归属到劳务派遣单位。
发布者:静静的2015 2015-02-19 状态:已过期 回复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