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798245806 2016-06-28 状态:已过期 回复 (1)
相关问题推荐: 承揽合同纠纷
承揽合同纠纷
关于一个案由两份同年同日同字号判决书主要依据及内容称述,请问上级领导,这两份时差如何解释。
1;【一审判决书中】;原告给法院提交以下证明;被告MMM辩称;原告给我盖房是事实。【这段文字记录不属实】本人原始答辩是;原告和我签建楼合同是事实,实际建楼房是其他人所建。总工价【NNNN元】是事实。【这段文字记录不属实】本人原始答辩是;大约NNN元左右,也没有详细计算过。理由;因他直至现在还没有完工也没有结账,他的证据是什么?
2;【一审判决书中】;经原告同意我又将剩余工程干完,花费NNNN元【这段文字记录不属实】本人答辩是;因原告没有把工程按约干完,经我多次催促原告给我干完工程,原告说;他现在找不上合适工人没法干,我说;我可以去给你找工人,原告说可以,我就找了一位XXX领到了原告面前形成了口述协议,当时XXX工人说;材料及工钱要求我给他付费,我说;你和原告工头去结算吧,原告说;我本来欠他工程款,让我先付了,在从总工程款中扣除就好了,我也同意了。
3;【一审判决书中】;2013.4.24日合同签订后于当日开工......【一直至】【判决书中】同时诉请原告偿付被告人民币【NNN元】这段文字内容不属实。这是我代理律师写的,实际我是2013.8.1--2013.11.10号为竣工时间。理由是;因我和另一位户主KKK人同时被,原告起诉,又是同时聘请同一位律师代理,因AAA律师不知什么原因被刑拘,直至开庭前两天我和另一户达到了刑拘消息,法庭开庭绝不向后推迟,我两户又聘请了同一现任律师代理,因开庭紧迫,这段内容实际是户主KKK人合同建楼开工与竣工时间,纯属是现任律师误笔。其中有一段语句,开工至今工程已完结旦未交付,【完结有矛盾】事实是我的工程从开工至今工程还没有完工,更没有结账,那来交付,另有好多钱数字不符合,实际计算于本人有大误差。
4;【一审判决书中】;经庭审质证【这段文字语句】原告给被告盖房子,因没图纸,及口述施工等等内容【不属实】在开庭时就没有当庭对证,更无证据,纯属是法官强化加的定案依据。
5;【一审判决书中】;我主张的收据,其中有4支原告否认,1;AAA人,2;BBB人,3;BBB人,4;司法鉴定费,4组收据,可是在第二份判决书中,又强加了原告早就认可MMM人几千收据,第一份与第二份判决书举证为证,真是明察秋毫用心良苦。
6;【当场开庭猫腻不作为】原告认可我资付的大额楼板款条据,因没有原告签字,固开庭时审判长三番五次的高声追问原告条据来源,真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啊,暗示让原告一口否认。气的书记员破口庭辱原告说,你连官司都不会打,还座在那里打官司,一气之下,站起来大步走出了审庭门外,又交付了一位女书记员,完成了后续书记员程序,书记员副院长儿子为什么这么缺德。如果开庭有音响设备,及在场人都可以证明此事实。
7;【司法鉴定书中】;不确定质量安全隐患全部给我忽略不提,如;几套楼梯,构造梁与梁柱歪曲不得国标,以及电路缺陷与防火安全等等缺陷,都没有计算进修复价,全部忽略不提,法官不按司法鉴定意见书质量缺陷,精明装糊涂,故意将建楼合同书中的,5%的质量保证金排除。
8;【一审判决书中】;本院根据原告,被告称述,举证,质证,及本院认证查明,以下事实。【除扣除5%保证金而外】后将建好的房屋交付了被告,被告已将房屋对外进行了租用,合同约定原告承建被告,楼房的承建费总计【NNNN元】交付证据是什么,租用证据是什么,合同约定【NNNNN元】有这样的数字吗,睁眼说瞎话。
9;另查明,司法鉴定意见书的修复价【SSSS元】是事实,铁证如山明明是【ZZZZZ元】这也算查明。
10;【反诉书中】违约责任历历在目,就以农民与农民之间签约建楼无任何违约责任。
简直是放他妈的屁,本地镇政府建楼必须有资质才有承揽建楼权,否则根本就不可能批,【准建证】没有镇政府【准建证】土地所肯定不容许施工。他又怎么在本镇建起好多楼房呢 ?
11;以上几条证据;纯属是法官,暗箱操作,敛财为主,非问所答,断章取义,更是以诱供强化取证的不作为,乱作为,枉法判决。
相关问题
加工承揽合同纠纷
与他人订立合同做一部机器,约定了交货时间是收到样品后60天内,但是后来超过了时间我交不出货来,对方又给了延长时间,在这个时间内,对方发现给错了样品,又要求我按新样品赶货,但是给出的时间很短?若是我拒绝作新样品,对方是否可以根据之前的合同告我超出时间交货违约? 如果协商不成 那是我不能按时交货的责任比较大还是他给错样品的责任比较大 ?
发布者:chow19 2010-03-09 状态:已解决 回复 (6)
江朝林与张忠友、开封市鑫海润滑油有限公司及二被告反诉原告承揽合同纠纷一案
一 、 江朝林诉张忠友欠工程款纠纷一案,经法院审理,于2009年7月24日作出一审判决,主要内容是:张忠友判决生效后二十日内给付江朝林工程款319648元,江朝林于判决生效后二十日内赔偿张光明经济损失50326.5元。我们查阅了本案的一审卷宗材料及判决书,认为该判决书存在明显错误。江朝林为张忠友承建的两座仓库至今都没有交付使用,也没有履行任何交工手续及资料。江朝林违反合同约定,在无相应资质的情况下盲目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偷工减料,以次充好。最终导致其所承建的两座仓...
发布者:8975443 2010-06-04 状态:已过期 回复 (2)
本案是承揽合同纠纷还是雇佣合同纠纷?
今年,李老板包了一处山要砍伐杉树,当时就请我邀张海等七人帮其砍伐,每砍伐1立方杉树的工资是210元,没订合同,但我们按约上山砍了树,本月1日,我在山下不慎被张海在山上头溜下来的树撞伤倒地,后送医院治疗半年才出院,经法医鉴定,我的伤情达六级,先后花去医疗费20000多元,除出院后少许医疗费未付外其余的李老板都支付了。
后我找李老板及张海协商赔偿事宜,张海认为他和我一样是打工者,不应承担责任,要承担顶多也只能承担次要责任,而李是老板,应负主要责任,最后经做...
发布者:sifangfhm 2010-06-26 状态:已过期 回复 (1)
关于原告李培功诉被告华元集团公司、华东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的法律咨询
山东华元建设集团被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招商,由于招商方(政府)未达到招商合同的约定条件,造成被招商方华元集团无法继续开展经营业务,被迫停止建设清算后撤回。被告华元集团与各承包方已经进行清算兑付完毕,唯有原告李培功(自然人无营业和资质)承包的院墙拒绝清算兑付,诉至法院;由于华元集团路途遥远不便,当地法院实施当地保护行为,程序违法,偏听偏信的判决,并已经执行完毕,正在申诉当中;华元集团不为钱多少,见此网上的案例,感觉十分不公、它践踏了法律...
发布者:huayuan 2010-09-24 状态:已关闭 回复 (0)
承揽合同建房纠纷
房屋贬值司法鉴定,是个什么部门, 本报讯 因开发商交付的房屋净高不符合合同约定,张某一怒之下将开放商诉至法院,要求赔偿经济损失17万余元。近日,北京市密云法院审结了这起房屋净高不足引起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件。
2011年3月,张某与开发商签订合同约定:该商品房的用途为普通住宅,层高为2.9米,坡屋顶净高最低为3.15米,最高为4.6米。2012年8月收房后,张某发现房屋净高不符合合同约定,双方为此发生争议。张某将开发商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损失10余万元。审理中,...
发布者:798245806 2016-01-02 状态:已过期 回复 (1)
承揽合同建房纠纷
你好律师;房屋质量缺陷,经过司法鉴定与认可评估,修复价以出,现在要得到因房屋质量缺陷贬值价,不知司法鉴定贬值如何计算,诉求高人指点迷津。。。。。。
发布者:798245806 2016-01-02 状态:已关闭 回复 (0)
承揽合同建房纠纷
你好律师;本人是以重工承包建楼合同,今天现场咨询了几个律师事务所,有一位资深律师说;施工队是没有资质,而且是建筑地下一层,上三层共四层,你们所签约的合同中的违约责任全部是无效的,这个说法依据是什么?如果是无效为什么,为什么其它有效。他怎么知道这个施工队是没有资质呢,莫名其妙,这一说法正确吗?另外本人工程属于违反国家强制性规定吗?如果是这个工头建了几年楼了,又是通过镇政府以及土地所给予批准的准建证,才开始修建。但是他已经欺骗我签约了合同,而且经...
发布者:798245806 2016-01-04 状态:已过期 回复 (1)
承揽合同建房纠纷
一审判决书,遗漏司法鉴定修复价咋办
发布者:798245806 2016-01-10 状态:已关闭 回复 (0)
承揽合同建房纠纷
你好律师;
赔偿额=层高缩水比例*房价款;
实际楼层高度与合同楼层高度的误差率;
【合同约定楼层高度-实际楼层高度】/合同约定楼层高度*100%%;
请问;楼层高缩水比例,就是,实际楼层高与合同楼层高的误差率吗。
如果不是,怎么才可以计算楼层高缩水比例,速求...... 例如;我合同约定层高2.9米,现为层高2.1米,层高误差0.8米;建筑平米120平米;市场价格,每平米3000元---5000元;求好心律师,计算一下,赔偿额是多少钱?诉求好心律师帮个忙。。。。。。祝福所有好心律师...
发布者:798245806 2016-01-13 状态:已关闭 回复 (0)
承揽合同建筑纠纷,
你好律师,本人上诉中院,二审开庭时,我的判决书,和法院移交上不一样,这样我怎么办,一案例出两个不同判决书,民字初字号一样,年月日时间不变。中院会判决吗。给你们说肯定不信,但是这是事实,但是此案司法鉴定作弊,一审违约责任不采信,对方无证据而且没有当庭对证全部是我认可,我有证言及收据全部是佐证,孤证,请问这个法院究竟是谁家的。
发布者:798245806 2016-06-24 状态:已关闭 回复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