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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该土地的承包人吗?

 11-18 12:09  悬赏 30  发布者:qxslm 给我留言 地区:浙江-杭州 回答:(3)
我93年从江西嫁入浙江杭州淳安,当时婆家有四个人在84年承包的土地,在93年二女儿出嫁,土地被抽出,94年,三女儿出嫁,村里没有抽出土地,而是让我顶替,到96年,我婆婆去世,土地又被抽出,只留下我和我公公两人的承包的土地。到99年,只有我们两人参加第二轮土地承包,发了土地承包证,但这个承包证是指大田,而94年分的旱地(也是口粮地),在99年没有发证,一直是我和我公公使用,到2006年,我公公去世了,留下我和我女儿。现在,公公的儿子、女儿都要来要土地,你一块、他一块的去争,理由是遗产,大家有份,女儿说原来就是她的。请问好律师、懂法律的各界朋友,我是该土地的承包人吗?他们抢去的土地,我能要回来吗?他们不给,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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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08年11月18日 12时53分
农村土地承包是以家庭为单位承包的,政策是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你和公公是一家人,是同一个承包单位,公公去世后,你仍然是承包人,且是你和公公一直在种。但是你的陈述中,原来第一轮承包土地时,公公的儿子是否参加承包,该儿子是和谁一起生活,尚不清楚。另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以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的为准,但是你的旱地口粮田没有承包证,是否是你和公公承包的,还需要村委会认可。公公的女儿出嫁后,不能回来分地。因为土地承包经营权不是遗产。如果他们强行要争该地,在确认该地是你承包的前提下,你可以请求村委会、乡镇政府解决,解决不了时,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我是这样做的,但没用,三年了,也没有解决。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08-11-18 12:11
你是承包人 他们没有权利争夺 因为这不属于遗产
回复时间: 2008-11-18 14:57
农村土地承包一户为单位,只要是同一户的承包地中还有家庭成员在,就有还在的家庭成员继续承包经营,不存在继承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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