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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纠纷

河北-张家口 12-20 16:36  悬赏 20  发布者:136601…… 给我留言  回答:(2)
案例:
在20世纪80年代,甲村王某为该村下放户,成为甲村的村名,依法享有该村的土地使用权,王某家两个人的土地一直被甲村程某种植。程某家三口人,加上王某家的土地,总共种植五口人的土地。直到2000年,甲村实行退耕还林,进行重新划分集体土地,村委会提出,每家想要几个人的地都可以,多数人家要地比实际人口少(比如不要地,或者家里五口人,要三口人的地),而王某家选择不要地,程某家依然选择要五口人的地。王某在县国家税务局上班,任职科长。现省政府出台政策,对土地产权化。2016年12月,王某认为程某家多两口人的土地实际上是王某的,要求程某家的把两口人的土地归还王某,但是程某认为并不属于王某。目前村委会已经不承认当时说的话,认为程某应该归还王某土地。
问:
① 依据《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国家公务员法》,王某作为政府公职人员,已经转为非农户口且已经不属于该村村民(具体转出时间未知),是否有权利要求程某归还土地?
② 如果王某起诉程某要地不成,程某是否可以告王某讹诈,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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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12-21 13:43
您好!
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分析而定,如果不合理,可以委托专业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详情可来电来访!
回复时间: 2016-12-20 16:44
需要看案情证据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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