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经济 >> 经济仲裁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晓云  毕丽荣  徐荣康  朱建宇  王远洋  
该问题已关闭

关于带利息借款未还的问题

北京-东城区 03-17 23:03  悬赏 10  发布者:381741…… 给我留言  回答:(6)
本人于04年借了朋友一笔钱,利息2分..<朋友的文字未约定还款时期>
04-2010期间多次向他催还款,他都是口头上说马上还...(也不肯累计利息打总条)
借款04-2010年期间没有拿到一分钱本金和利息..
我想问的是, 法律上我能否自行把本金和利息统一算1次,再按总金额累计重新计息?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3-17 23:06

把本金和利息统一算1次,再按总金额累计重新计息是违法的,属于无效合同。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现代教育报》特邀法律顾问。
回复时间: 2010-03-17 23:09
你可主张对方按照约定还款并支付利息,自行把本金和利息统一算1次,再按总金额累计重新计息,法律不会支持你的.详细咨询或委托请联系代毅律师13938807312\QQ 704034926
回复时间: 2010-03-18 10:46
属于复利计算,法律 不支持。
回复时间: 2010-03-18 11:39
只能要求偿还借款本金,及支付本金产生的相应利息。
回复时间: 2010-03-18 14:03
可以代为起诉
回复时间: 2010-03-18 20:23
不能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湖南长沙
北京朝阳区
湖北武汉
四川成都
福建厦门
江苏无锡
北京朝阳区
山东临沂
云南昆明
最佳律师解答
最新回复律师
湖南 长沙
人气:546183
重庆 江北
人气:392953
湖南 长沙
人气:73396
北京 朝阳区
人气:6388
浙江 杭州
人气:10733
陕西 西安
人气:583748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298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