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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合同到期未续签,到期后又缴纳了一年的房租,住了不到半年房东提出两个月后搬走

 05-20 18:17  悬赏 0  发布者:yuanxi…… 给我留言 地区:山东-潍坊 回答:(2)
租房合同是从2010年2月到2011年2月,到期后合同未续签,但是房东答应再租一年,所以2011年2月份又交了一年的房租。现在5月份房东通知我9月份要用房子,让我提前搬走。房东的要求合法吗?
问题补充:
租房合同是从2011年2月到2012年2月,到期后合同未续签,但是房东答应再租一年,所以2012年2月份又交了一年的房租。现在5月份房东通知我9月份要用房子,让我提前搬走。房东的要求合法吗?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根据合同是否有固定期限为标准,可以将租赁合同划分为定期租赁合同和不定期租赁合同。所谓定期租赁合同是指合同约定有明确的期限;不定期合同的产生有三种情形: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未约定明确期限;二、当事人约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三、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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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2年05月20日 18时31分
你房屋到期后没有再签订合同,属于不定期租赁,房东可以随时要你搬走,但是要给你必要的时间。所以房东的要求合理
我的补充: 2012-05-20 18:32
没有到期的租赁费应该退给你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虽然不希望是这样的答案,但你的答案应该是正确的。学法懂法很重要!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5-20 18:22
不合法,你可以到法院起诉解决!如果有需要可以来电免费咨询,根据案情细节做出更准确解答。
追问:

看问题补充中的解释,意思是不是 租房合同到期后没有采用书面形式续签,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话就属于不定期租赁,房东在提前通知的情况下可以解除合同??

评论者:徐照骅 给我留言
时间:2012-05-20 22:14
到期后没有续签的话 没有合同限制 所以让你随时搬走不属于违约 如果对方做出口头承诺的话可另当别论、 但是你要有相关证据证明对方的确这么承诺过你 否则你只能吃哑巴亏 口头承诺也具有法律效力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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