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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育陪产假

江苏-苏州 05-22 09:34  悬赏 5  发布者:Anneda…… 给我留言  回答:(4)
我们公司在江苏张家港,公司职员是属于晚育,这个职员是吉林人,请问这种情况陪产假是多少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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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2-05-22 11:21
晚育有30天奖励假,可由男方带薪 休
回复时间: 2012-05-22 09:43
根据《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第二十一条 女年满二十四周岁初次生育的,或者年满二十三周岁结婚后怀孕的初次生育,为晚育。第三十条 对晚育的,延长女方产假三十天(正常产假90天加延长女方产假三十天,合计为12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十天。  如果满意该回答,请采纳!
回复时间: 2012-05-22 12:56
要看公司的规定。
回复时间: 2012-05-22 14:21
最多十天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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