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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合同丢失   房东要房··························

 03-19 11:45  悬赏 20  发布者:kuaiku…… 给我留言 地区:江苏-南京 回答:(4)
我是一名房客,房子是通过中介找的,我们与房东签订的是一年的合同,但在上个星期,房东通知我们要把房子买出去,要我们在近期搬走,我们是否可以向房东除了追要押金之外,在提出索赔违约金,但是有一点是,我们的合同不慎丢失了,请问这样还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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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0年03月19日 12时43分
1、如果你无法证明你们之间有书面合同,则你们之间的租赁关系是不定期的租赁;
2、根据法律规定,不定期租赁中的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你无权要求违约金;
3、建议赶紧找到租赁合同,不然你维权很难。

我国《合同法》第215条规定:“租赁期限在六个月以上的,应当签订书面协议。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第232条规定:“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61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3-19 11:51
买卖不破租赁,如果未到期你可不同意解除合同
回复时间: 2010-03-19 12:20
如果你没有合同,很难主张权利。
回复时间: 2010-03-19 13:07
买卖不破租赁,房东的要求不合法,另你作为承租人,有优先购买该房的权利。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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