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工伤赔偿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吴亮  高宏图  刘同发  陈皓元  吴健弘  
该问题已关闭

你好,我于2012年因工伤出了次车祸,内伤为脾血肿,和左眉骨挫伤

辽宁-大连 12-27 17:06  悬赏 0  发布者:空 白 回答:(4)
你好,我于2012年因工伤出了次车祸,内伤为脾血肿,和左眉骨挫伤,住院一个月,左眉仍有挫伤痕迹(略肿),脾愈合,住院期间医疗费用由公司承担,我有五险,请问是否有保险公司应对我做出赔偿,然后赔偿金额被公司私吞,因为公司出现过此类事件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12-27 17:07
可以双赔的
回复时间: 2016-12-27 18:34
应该给予赔偿,协商不成,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回复时间: 2016-12-27 18:26
你好,只要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的法定情形,职工所受伤害都应当认定为工伤。第三人侵权造成他人身体伤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侵害人依法享有获得赔偿的权利。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构成工伤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享有工伤保险赔偿请求权,因第三人侵权享有人身损害赔偿请求权。首先,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只要客观上存在工伤事故,就会在受伤职工和用人单位之间产生工伤保险赔偿关系,即使工伤事故系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所致,不影响受伤职工向用人单位主张工伤保险赔偿。其次,侵权之债成立与否,与被侵权人是否获得工伤保险赔偿无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九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一百一十九条
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375号) 第十四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二条第一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回复时间: 2016-12-28 19:41
鉴定工伤等级,可以要求享受工伤待遇。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福建厦门
河北保定
河北保定
浙江杭州
浙江嘉兴
贵州六盘水
广东深圳
辽宁沈阳
江苏无锡
最新回复律师
福建 厦门
人气:139274
河北 保定
人气:291960
河北 保定
人气:174701
浙江 杭州
人气:101947
浙江 杭州
人气:455229
山东 菏泽
人气:350952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32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