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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劳动合同是否续签与经济补偿问题。

上海 12-28 09:13  悬赏 10  发布者:徐应录 给我留言  回答:(5)
我与公司签订的3年期合同到今年12月31日到期,公司在上周已与我谈过,想与我续签合同,但要降薪我不同意,然后公司为了逃避经济补偿变相换一种方式采用加大一倍的考核指标(原来考核部分是1万元,现在为2万元)今后想通过这种方式巧立名目找借口来达到降薪的目的,请问大师,如果在年薪总额不变,降低基本工资,增加考核工资的情况下我不续签合同是否能得到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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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12-28 09:23
这种情况下,可以要求经济补偿。
回复时间: 2016-12-28 09:27
有较大的仲裁风险。因为单位的确有权在法律的框架下调整员工工资构成。这是单位的用工自主权。
回复时间: 2016-12-28 09:54
你可以要求按原有合同续签
回复时间: 2016-12-28 10:06
可收集证据证明新工资结构不利于员工,拒签可要求经济补偿金。
回复时间: 2016-12-28 11:49
等于降低原合同标准,拒绝的话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但是建议保留好相应证据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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