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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买房,婚后才办产权,房产归属问题

辽宁-沈阳 05-24 14:55  悬赏 0  发布者:wshm 给我留言  回答:(4)
本人父母出资买了一套商品房,由于开发商原因,购房的时候只给我了付款收据,09年底房产交付,本人交了水电费,物业费入住(现在还保留着当时的物业费收据,水电费收据),开发商迟迟没给办购房合同和产权证,我今年要结婚了,请问这样的情况,结婚后办理下来的产权,如果出现纠纷,该如何判决,我该留有什么证据呢(物业费收据和水电费收据有用吗),另外是不是产权证上写双方的名字,房子就一人一半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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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5-24 15:11
写在你名下的,是你个人财产。2人名下的,是共同财产,离婚时一人一半。
追问:

就是不管是不是一方出资,只要产权证上是两个人的名字,就是共同财产吗,其他证据也不管用吗

回答:

双方另有约定也行

回复时间: 2012-05-24 15:37
写在你名下的属于你个人财产。2人名下的属于你们的共同财产,离婚时一人一半。
回复时间: 2012-05-24 15:51
共同的财产平均分割。
回复时间: 2012-05-25 11:07
该房屋的实际产权系婚前取得,只不过婚后补办权利证书而已。故其属于你的婚前个人财产或你父母的财产,不属于你们的夫妻共同财产。建议保留相关证据,以防后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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