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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现住户的认定?

安徽-六安 05-26 15:40  悬赏 30  发布者:大唐之风 给我留言  回答:(0)
1996年单位与职工共同出资建设职工宿舍。今年单位拆迁。很多职工因为种种原因,不在原宿舍居住,单位便已不是现住户为由,不让这些职工参加房改,把这些房屋当做公有房,退换原来集资款。原来单位与职工约定:可以有使用权、继承权、4:6产权划分,转让时本单位职工优先。现在房改办不予认可,说事业单位集资建房未经房产部门批准十违法的,我们当时是主管局同意批复的,单位职工没钱,没有参与房改。现在可以进行房改了,房改办却不认可。
问题补充:
住房为平方独立院落。从职工搬入,房屋全部由职工负责维修。只有52平米,职工因家庭人口多,便在自家院子自建房屋,面积不等。房改办现在要给职工住房补贴,不愿给与产权认定,职工要求进行房屋产权确认,进行房屋产权置换。多谢回复,如能提供帮助,可以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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