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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咨询

江苏-南京 05-26 22:07  悬赏 20  发布者:0度星光 给我留言  回答:(7)
几年前购买了别人户头的经济适用房,并双方签署了合同。现在房产证下来了,对方却以房产增值为由不肯过户,除了在给他们几万元的补偿,请问我有权要求对方过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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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2-05-27 08:32
能上市的,可要求过户
回复时间: 2012-05-26 22:11
按照合同约定办理即可,对方如果违约,协商不成,起诉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追问:

可是合同上并没有明确说明无论房价高低,都得过户的说明,只是口头约定而已

回答:

严格按照合同“都得过户”的约定即可。

回复时间: 2012-05-27 06:23
可以起诉,要求对方履行过户手续。经济适用房也要分类,建议将合同拿来看看。
回复时间: 2012-05-27 07:46
你可以要求对方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内容履行合同义务,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诉。建议委托聘请律师提供法律帮助,可以打电话与我联系。
回复时间: 2012-05-27 15:49
首先,你可以要求对方无条件地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如果对方不协助,你可以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
其次,你也可以解除合同,要求对方返还房款并赔偿损失,即现房的差价。
回复时间: 2012-05-27 19:54
首先,按照合同的约定你可以要求对方无条件地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如果对方不协助,你可以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
其次,你也可以解除合同,要求对方返还房款并赔偿损失,即现房的差价。
回复时间: 2012-05-27 21:09
如果该房产超过了5年,你们的购房合同应该是有效的,你不用再补偿对方,你可以诉讼到法院要求对方履行过户房产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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