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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不签劳动合同问题

 01-04 18:21  悬赏 0  发布者:khorkh…… 给我留言 地区:北京-西城区 回答:(17)
你好!我在一家私人公司工作从2004年到现在,期间从2012年以后就没签过劳动合同,工资只是口头说的。今年5月原法人中风,变更为原法人的爱人。昨日法人让我签2017年1年期的合同,工资奖金变向缩水,我不满意拒签,说考虑考虑。
我的问题是:1、我拒签是不是得不到工龄的补偿?(就想让我自己走)
2、我不签合同,自己走能否得到以前没签合同的补偿?
3、我签合同,能否得到以前没签合同的补偿?
4、如果我不签合同,以此不给我年终奖金,我可以申请要吗?
麻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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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7年01月04日 19时32分
1、拒签可以得到经济补偿金。
2、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已经过时效了。
3、你可主张签无固定期合同。可以得到以前补偿。
4、不影响年终奖。
如回答帮助到你,望采纳。
追问:

你好:我如果主张签无固定期合同。可以得到怎么样的补偿?谢谢!

回答:

如主张签了,以后解除合同时才有补偿

追问:

你好,如果签一年期合同和签无固定期合同有什么分别吗?(主要分别)
如果现在签合同,到2月公司转让了,换公司名称和老板了,我的合同还 有效吗?
谢谢!

回答:

没什么分别,换名称和老板对已经签的合同不影响。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麻烦了!!!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7-01-04 18:25
属于违法向劳动部门投诉
回复时间: 2017-01-04 18:36
1、不是
2.3.以前没签合同的双倍工资应该已经超过1年时效,是否签合同不影响之前的赔偿
4、可以主张,如有争议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 [辽宁-沈阳]
  • 董毅律师 VIP
  • 电话:13704034821
  • 154143积分
回复时间: 2017-01-04 18:50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综上,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需要支付双倍工资。用人单位拒不支付的,劳动者可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
回复时间: 2017-01-04 18:54
可以要求无固定起诉合同,具体情况来电咨询
回复时间: 2017-01-04 18:55
支付双倍工资的时效已过,谁还说主张双倍就是丢人现眼了
回复时间: 2017-01-04 19:06
您好!您与单位已经形成无固定期限合同,可以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单位降低标准,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可来电咨询。
回复时间: 2017-01-04 19:30
对你的几个问题,分别作答
1、你拒签不会得不到经济补偿,你现在的情况应当视为已经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所以有没有再签订书面的其实已经不是那么重要了。
2、如果你要自己走的话,意思是你主动离职,那就没有经济补偿金了。
3、你签合同,能否得到以前没签合同的补偿指的是什么补偿?双倍工资差额肯定是没有了。
4、如果你不签劳动合同,公司以此不给你年终奖,如果公司有相应的规定,并且你符合年终奖领取条件的话,你还是可以要的。
最后提醒你一下,就是说你现在补签劳动合同的话,如果书面合同约定的条件跟你之前实际享受到的待遇不一致的话,你可以要求按原条件签订合同,你之前的工资流水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我的补充: 2017-01-04 19:31
如本答案对你有帮助,请评为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 2017-01-04 19:34
你拒绝签署劳动合同,也可以要求每工作满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至于不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由于时间过早,已经过了一年的时效,没法主张。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该支付劳动者每工作满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如果签合同,就可以签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不能得到补偿,但工资待遇需要维持或者提高。不签劳动合同,如果是去年的年终奖,可以要求支付。
回复时间: 2017-01-04 19:50
属于违法向劳动部门投诉
回复时间: 2017-01-04 21:09
未签劳动合同,要求二倍工资差额,有时效限制
回复时间: 2017-01-04 21:27
工资奖金减少的你可以不签,公司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
如需帮忙可以我联系。
回复时间: 2017-01-05 10:47
1、你如果没有证据证明“公司变相降低工资”(奖金缩水不能证明“公司变相降低工资”)拒签劳动合同,没有补偿金的;2、你如果从来就没有签订过劳动合同,现在让你签订也不签订,应该马上申请劳动仲裁,要求;a、确认2004年至今和公司存在劳动关系。b、公司赔偿你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11个月工资的赔偿金。c、解除双方的劳动关系,公司补偿2004年至今13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d、如果没有休年假,还可以要求2008年起的年假工资。
回复时间: 2017-01-05 12:03
您好,1、如果单位降低原工资待遇要求你签订劳动合同的,你可以拒绝。如果因此离职,单位须按你的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2、无论你是否签订合同,主张双倍工资差额已过时效;3、如果单位不支付你应得的工资、奖金,你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4、如果公司没有为你缴纳社保的,你可以以此为由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补缴社保。
回复时间: 2017-01-05 13:39
您好,很高兴能为你解答问题!
一、你在一家私人公司工作从2004年到现在,期间从2012年以后就没签过劳动合同,你现在的情况应当视为已经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存在签与不签的问题。工龄的补偿肯定是有的。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年终奖金你去看看同岗位同待遇有没有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帮助,如满意,希望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有疑问可以继续追问!
回复时间: 2017-01-07 08:13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综上,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需要支付双倍工资。用人单位拒不支付的,劳动者可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
回复时间: 2017-01-08 15:53
如果工资降低你不满意,你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解除劳动关系,未签订合同的双倍工资,工作一年一个月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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