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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撞车的的

山东 03-22 17:24  悬赏 0  发布者:a59268……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驾驶的三菱吉普和对方的捷达相撞,判决书已经下达,对方七成责任,我三成责任,对方车上还有一乘客,交警认定轻伤。(我和对方的车都只有交强险)

对方想赖,拖着不给办!
我想着急用车,也不敢擅自修车,就由交警委托了一家车损鉴定中心,给我做了鉴定报告。

现在我想问一下,加入我做了鉴定报告上的损失是30000元,而我实际自己修车只花10000,因为对方还没有修车,我就大体修修 ,先能凑合开,要是再走法院程序,我再送大修厂按照鉴定报告上的标准修,可以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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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3-23 14:39
交强险仅担2000元车损,剩余部分按责任比例分成。对方修不修车与你自己的车损无关,我建议还是全部修好。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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