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婚姻家庭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吴健弘  陈宇  陈皓元  罗雨晴  李仁红  
该问题已关闭

能否索要精神损失费

浙江-宁波 05-28 20:34  悬赏 0  发布者:酷儿刘 给我留言  回答:(9)
结婚将近三年,由于男方不行,导致无性生活。最近女方看到男方手机信息聊天记录,并存档,得知男方跟别的女性已经到互相称呼老公老婆的地步,还陪同女性去看妇科,但是无照片或者实际的证据。现在感情破裂,男方要求好聚好散,离婚,女方是否有权索要精神损失跟青春损失费,如可以一般是在多少费用?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5-28 20:57
需要举证,可以主张一定的精神损失。起诉离婚可分割共同财产
回复时间: 2012-05-29 06:29
光有短信还不足以证明。
回复时间: 2012-05-29 10:08
青春损失费是不支持的,而且也不构成婚姻法的损害赔偿情形,因此要求精神损失费也无事实依据。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55359积分
回复时间: 2012-06-02 12:39
离婚时共有财产、债务一般平分,个人财产、债务归个人。不存在或双方都存在婚姻法第46条规定情形的,离婚时互不赔偿;否则,无过错方有权要求过错方赔偿。
回复时间: 2012-05-28 20:41
可以要求一定精神赔偿。
回复时间: 2012-05-28 20:51
青春损失费是不支持的,而且也不构成婚姻法的损害赔偿情形,因此要求精神损失费也无事实依据。
回复时间: 2012-05-28 20:54
如果有证据可以要求离婚损害赔偿,但是不能要求青春损失费。
回复时间: 2012-05-28 21:14
婚姻法第46条规定赔偿的,但是现实中很难操作
回复时间: 2012-06-03 22:18
可以要求一定精神赔偿。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河北保定
湖南长沙
浙江杭州
福建厦门
福建福州
黑龙江哈尔滨
浙江杭州
广东深圳
河北石家庄
最新回复律师
河北 保定
人气:287491
陕西 西安
人气:583168
湖南 长沙
人气:544590
河北 保定
人气:161684
浙江 杭州
人气:442853
福建 厦门
人气:123923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393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