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其他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晓云  徐荣康  毕丽荣  王远洋  李保忠  
该问题已关闭

汇通快递弄丢了我价值两千多的包裹

福建-厦门 05-29 13:47  悬赏 0  发布者:sunnyc…… 给我留言  回答:(4)
本月23号来收件,到今天,查询说包裹可能丢了,接下去如果确认丢失,可能只有理赔运费的5倍金额给我~那我不是要吃大亏了
当时寄件的时候我也没有报价,我该如何理赔,怎么走法律程序~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5-29 14:05
 第四十六条 邮政企业对平常邮件的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是,邮政企业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平常邮件损失的除外。   第四十七条 邮政企业对给据邮件的损失依照下列规定赔偿:   (一)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二)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挂号信件丢失、损毁的,按照所收取资费的三倍予以赔偿。   邮政企业应当在营业场所的告示中和提供给用户的给据邮件单据上,以足以引起用户注意的方式载明前款规定。   邮政企业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给据邮件损失,或者未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无权援用本条第一款的规定限制赔偿责任。
回复时间: 2012-05-29 14:12
如果没有保价,那就被动了。
回复时间: 2012-05-30 09:14
可以进行索赔
回复时间: 2012-05-30 09:17
可以起诉汇通。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广东东莞
河北石家庄
湖南长沙
福建厦门
北京朝阳区
山东聊城
广东广州
浙江杭州
河北保定
最新回复律师
上海 长宁区
人气:1023263
天津 河东区
人气:3063
广东 东莞
人气:386175
河北 石家庄
人气:43630
河北 沧州
人气:37568
湖南 长沙
人气:547246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895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