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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不给签合同,不给上保险,加班不给加班费,离职不给退押金

 05-31 00:21  悬赏 25  发布者:多米拉古 给我留言 地区:北京-顺义区 回答:(8)
2009年10月13日进一家化妆品公司做导购,入职只签了一份协议范本被公留下了,具体内容当时也没仔细看,不知道这个算不算是合法的合同。还收了我300元的工作服的押金,说离职的时候给退,2012年2月4日向主管提出辞职要求退还押金,公司财务说没有押金条就不能退{我的押金条丢了}在职期间公司因为没有给上保险,只是11年开始每月给300保险补助,还让我们签了同意补助的协议,在商场卖化妆品节假日都要加班,公司不给加班费。 请问我该怎样维护我的权益,2012年2月4日提出辞职后我也没有去公司办离职,公司也没有要求我办离职,我具体该怎么门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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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2年05月31日 09时01分
可以到劳动监察投诉,可以要求补交保险,支付加班费,给予赔偿。单位以工作名义收取押金是违法行为,你可以要求退还。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您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5-31 00:26
可以到劳动监察投诉,可以要求补交保险,支付加班费,给予赔偿。
回复时间: 2012-05-31 03:59
我是在东部软件园搞卫生的,已经三个多月了,昨天她们告诉不用你了,给你工钱,我说为什么呀,她们说我们是当官的,我们说的算,我是50岁的人听到她这样说话很难听,我心理很过,但是这个公司很懂法律的,钻法律的空子,没和我签合同,我是法盲啊,很无奈,
回复时间: 2012-05-31 06:00
协商不成劳动仲裁解决。
回复时间: 2012-05-31 08:48
可以到劳动监察投诉,可以要求补交保险,支付加班费,给予赔偿。
回复时间: 2012-05-31 08:53
单位以工作名义收取押金是违法行为,你可以要求退还,否则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

上班时间需要符合法律规定,每天不得超过8小时,每周不得超过40小时,超出部分是加班,你可以要求加班费。
工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发放, 且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北京市是1260元, 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你可以要求补发。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提成等全部费用。拖欠或扣发工资、改变工资发放形式都是违法行为,你可以要求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全额发放,并要求单位支付拖欠工资25%的经济补偿。超过合同约定工资发放日15天以上算拖欠。
不签定劳动合同是违法行为,你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最高为11个月。证据方面能够证明劳动关系即可,比如工资条,打卡记录、工装、工作往来信息、同事证言等.
保险应当以实际收入为基准缴纳.用人单位应当为员工缴纳全部保险,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五项。不缴纳保险或不足额缴纳保险属于违法行为, 你可以要求单位补缴或作相应经济补偿。否则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如果是单纯的保险纠纷劳动仲裁不受理,你只能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
单位有违法行为的情况下,你可以随时离职,不需要提前通知,单位应当为你办理离职手续, 包括结算工资、开具离职证明、办理户口和档案的迁转等。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申请劳动仲裁应当在单位注册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仲裁。
劳动仲裁时效为1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侵权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
如果有需要可以来电免费咨询,根据案情细节做出更准确解答。
回复时间: 2012-05-31 09:02
收集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据可申请劳动仲裁  要求支付应得费用
追问:

请问,我现在和公司算不算是一种无固定期限合同?我可以要求得到工资的补偿吗?谢谢

回复时间: 2012-05-31 11:31
照你所属单位收取押金是违法的,你可以主张加班费要求单位缴纳保险。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追问:

请问劳动仲裁管保险的问题吗?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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