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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在截标日前拒绝开具保证金收据,是否合法?

陕西 01-16 13:31  悬赏 0  发布者:daodao…… 给我留言  回答:(1)
招标代理机构要求在11日汇入贰万元保证金,我公司于10日汇入,因招标代理机构和我公司存在600公里的距离,所以12日我方人员到达后,电话询问对方要求开具收据时,对方拒绝开具,称11日后拒绝开具保证金收据,而截标日期是18日,此行为是否合法?是否可作为排除我公司参加竞标的理由?招标文件上注明有“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月11日下午17:00分)前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打入投标保证金专户(不接受现金)同时索取收款收据,作为唯一有效的交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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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7-01-16 21:09
既不合理也不合法。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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