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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在农村建房,该如何办手续

湖北-荆州 01-17 11:03  悬赏 0  发布者:无名星 给我留言  回答:(9)
我是荆州市纪南新区纪南镇雨台村村民,近二十多年一直在外地打工,现在想回家乡在原来自家拆除房屋后的老宅基地上建房,但村里和镇里以新区开发建设为由,不批准,请问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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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7-01-17 11:26
找上级政府部门去反映情况
回复时间: 2017-01-17 13:51
您好!
农民自建住宅申报程序: 一、已办《集体土地使用权证》的,向当地乡镇政府规划办报告,办理《规划许可证》即可建设。 二、未办理《集体土地使用权证》的: 1、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原件核对); 2、向村委会申请,村委会审核同意后分别报乡镇国土所和规划办,办理《规划许可证》和《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后方可建设。其中:在原有宅基地建房的需本组组长签字,新开基建房的,需本组三分之二以上农户签字(或按手印或盖章),并应缴纳耕地占用税。 禁止非农人员购买农村土地建房,小产权属非法行为,不得登记发证。
详情可来电来访!
回复时间: 2017-01-17 11:04
找上级政府部门去反映情况
回复时间: 2017-01-17 11:06
您好,您要先交村里,再由巡礼交给县里
回复时间: 2017-01-17 11:09
可以向上级政府反映
回复时间: 2017-01-17 11:09
您好   具体去可以咨询当地的土地管理部门
回复时间: 2017-01-17 13:59
找他的上级部门反映情况。
回复时间: 2017-01-17 14:46
您好,必须要经过批准,可以尝试向其上级部门反映。
回复时间: 2017-01-17 18:33
找上级政府部门去反映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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