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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期内解除劳动合同

广东 03-26 13:42  悬赏 0  发布者:tianlo…… 给我留言  回答:(1)
合同期内解除劳动合同

您好,劳动法上看到一条规定: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用人单位现在因经济不景气为由裁员,我干了5年,每月3000工资,是不是可以理解成用人单位要给我赔偿5个月乘以2倍的工资,即530002=30000元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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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3-26 13:48
不是,根据你说的情况,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需要向劳动着支付经济补偿金,一年一个月。但用人单位因为经济性裁员需要有相关的程序,如果没有符合相关程序,就是违法解除,就需要按年支付双倍赔偿金。
如果有什么法律问题需要免费咨询,或者需要聘请律师,请直接联系我,
深圳万磊律师:13828783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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