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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公司原来不愿续签无固定期合同,嫌赔偿金过高又要签了。

 06-04 18:29  悬赏 0  发布者:juwei7…… 给我留言 地区:江苏-无锡 回答:(1)
我是2004年进的公司,在2008年后连续签了2次固定期合同,今年该签无固定期合同了,但公司在今年4月28号发出不与我签无固定期合同的通知(合同期是到5月31号到期)。我要求公司做出赔偿,公司嫌赔偿额过高在5月28号又提出续签合同,但合同的前提是没有今年应加的工资,我不愿意。我该办?我还能拿的到经济补偿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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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 [河北-承德]
  • 孙新律师
  • 电话:13180101358
  • 8388607积分
回复时间:2012年06月04日 18时51分
您好:
    如果劳动者因单位降低劳动报酬等原因不予续签劳动合同的,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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