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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时,公司需要员工提供40%的培训费

北京-朝阳区 02-09 16:54  悬赏 0  发布者:王雪彤 给我留言  回答:(8)
2016年12月19日入职,2017年2月7日离职,在1月14 15;两日代表公司去上海参加插座学院的学习。离职时因为公司一直不给签合同,突然要签合同,而且这个合同没有标明是试用期还是正式转正合同。并要求我支付40%的培训费请问,她应该让我支付培训费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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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7-02-09 20:12
你好,按照合同约定处理。
  • [北京-朝阳区]
  • 宋超律师 VIP
  • 电话:18811476983
  • 873923积分
回复时间: 2017-02-10 11:20
您好,不需要支付费用的!
回复时间: 2017-02-09 17:05
您好,不合理的,建议你和单位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向劳动侦查大队投诉
回复时间: 2017-02-09 17:10
建议,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 2017-02-09 17:11
您好,协商不成向劳动侦查大队投诉
回复时间: 2017-02-09 17:16
您好,建议协商,协商无果,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建议委托律师介入处理。
回复时间: 2017-02-09 17:18
您好,可以拒绝。。
回复时间: 2017-02-09 22:00
你好,需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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