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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竞业协议的内容不平等,如何更好保护自己?

 02-12 00:23  悬赏 0  发布者:舞在巴比伦 给我留言 地区:上海-上海 回答:(4)
我将要入职一家店铺做技师,目前在接受店铺的培训,现在要求签署一份员工竞业保密协议书,并标注竞业协议期间的补偿金已在工资中发放,规定离职后两年内不得到竞争单位就职,请问合理吗?我怎样能更好保障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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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 [上海-黄浦区]
  • 颜莉萍律师
  • 电话:13816380475 (只接受上海本地咨询,外地勿扰,谢谢合作)
  • 92832积分
回复时间:2017年02月12日 00时27分
法律不保护这样的竞业协议,属于竞业补偿金未支付。
追问:

谢谢颜律师!我被要求签署一份员工定向培养协议,要求服务期为2年,如果不满2年需要支付学费和赔偿金4万元;另外一份是竞业保密协议,要求离职两年后不得去上海地区竞争单位工作,否则要赔偿前一年度总工资的5倍赔偿金,但是目前还在培训期,因此还没有签署劳动合同,我想请问这两份协议是可以独立于劳动合同的存在的么?是否一定是签署了劳动合同两份协议才有效?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7-02-12 01:15
你好,不合理。
回复时间: 2017-02-12 10:40
不合理。
回复时间: 2017-02-12 10:48
补偿金已在工资中发放约定违法无效。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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