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经济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毕丽荣  陈建新  吴亮  王远洋法律工作者  王林  
该问题已关闭

上班加班费问题

北京-通州区 06-15 22:24  悬赏 0  发布者:158987…… 给我留言  回答:(4)
您好;我想问问三班两倒每个月比正常白班多上多少小时班?多上的小时数是不是应该算加班怎么算?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6-15 22:41
要看具体的证据情况才能确定。
回复时间: 2012-06-15 23:09
要看证据
回复时间: 2012-06-16 09:29
您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七条 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三十九条 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 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回复时间: 2012-06-17 20:23
可以主张加班费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福建莆田
福建莆田
江苏苏州
江苏无锡
浙江嘉兴
山东聊城
河北保定
广东深圳
辽宁沈阳
最佳律师解答
最新回复律师
浙江 杭州
人气:104295
福建 莆田
人气:57452
福建 莆田
人气:21050
江苏 苏州
人气:92046
江苏 无锡
人气:54670
浙江 嘉兴
人气:11035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791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