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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执法合法吗?

湖北 04-02 09:04  悬赏 0  发布者:闲望云舒 给我留言  回答:(1)
本人曾经从别人手中接手已经经营了8年的纯净水厂,到工商部门办理了营业执照合法手续后,经营了3年,与去年9月3号,转让给别人,2010年3月30日突然接到法院执行局电话,说我的账号被冻结了,理由是说我没有生产许可证,这个纯净水厂从以前到现在,10年确实没有办生产许可证,但是每一年都向技术监督局缴纳一定的费用,请问:我现在已经不是该纯净水厂的法人代表了,时隔半年之久,法院冻结我的账户合法吗?再说;之前我没有收到法院任何文书之类的东西,或者是电话,今天到法院了才知道他送的文书在水厂里,并且是发给水厂的,不是我本人的名字,请问:质检部门是为了规范市场还是为了借此机会敲人钱财?我的养家糊口的钱,他们到底是什么目的。若果说没收了我的糊口钱可以规范市场的话,可以让南漳人民喝上放心纯净水的话,我可以牺牲自己的生命。我一个弱女子现在已无他法特向您请教,请高人指点,我该咋办?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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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0-04-02 1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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