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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一房二卖

 06-22 22:58  悬赏 0  发布者:Zq329 给我留言 地区:湖北-湖北 回答:(4)
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房屋已交付给第一买受人,未过户;房屋未交付给第二买受人,却已过户。请问谁是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是第一买受人还是第二买受人?
问题补充:
案件受理期间,法官已警告被告代理律师,不能进行银行抵押。若第二买受人执意去抵押是否属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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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 [上海-浦东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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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2年06月23日 17时53分
你好,第二买受人。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出卖人将房屋卖给第一买受人的同时已交付房屋及两证,他为了一房两卖申办遗失手续补办两证的行为是欺骗行为。他用非法取得的两证进行第二次交易本身就是非法的,不应受到法律的保护。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6-22 23:24
你好,第二买受人是该房屋的所有权人。
但两个合同均有效,对此,第一买受人可追究出卖人的违约责任,要求退款并赔偿损失。
协商不成,诉讼解决。
如何取证和操作,建议到律所由律师为你提供法律帮助。带上现有的材料。
如需进一步了解或者咨询,欢迎随时与我联系
回复时间: 2012-06-23 08:39
以过户者为所有人
其余的合同均有效 可以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赔偿损失
回复时间: 2012-06-23 08:47
登记为准可以起诉对方欺诈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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