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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被电瓶车追尾

安徽-合肥 03-16 10:01  悬赏 0  发布者:868958…… 给我留言  回答:(4)
雨天,我开汽车在机动车道正常行驶,车速很慢,后面一小伙子骑电瓶车车速过快,造成追尾,报警后交警认定电瓶车全责,让我们协商解决(就是私了),于是双方签订了协议,写明汽车维修费用电瓶车车主承担70%,我自己承担30%,结果去了4S店以后,电瓶车车主反悔,不愿意承担责任,现在耍起了无赖。交警部门又以双方自行协商为由不管了。要我们到法院起诉他,请问交警当时界定的电瓶车全责是否有效,起诉后,我的胜算多大?我如果胜诉了,能要到他的全额维修费用的赔偿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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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7-03-16 10:16
可以报警的
追问:

我打算跟他打官司,现在交警执法都偏向电瓶车这样的所谓弱势群体,对开汽车的人实在是太不公平了!我明明好好的在路上走,他违规撞上来的,不能助涨这样的不正之风!!!

回复时间: 2017-03-16 10:40
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了吗?
追问:

交警就是以双方已经自行协商为理由,现在不愿意出具责任认定书,我就不明白了,他们出警难道没有手续吗?我也查阅了相关法规,交警部门需要出具责任认定书的,所以现在就这个点比较麻烦!

回复时间: 2017-03-16 10:55
可以报警的
追问:

您好!我想问问,他事后说自己所谓的受伤与此次事故是否存在关联,是否能作为他索赔的依据?他应该是自己第二天跑到医院去开的病例,实际上他追尾出现软组织损伤也是正常的,但是事故现场并没有表现出身体有问题,事后那么久才来说,我觉得就是刻意的讹诈。而且如果真的有事,他不会过了几天了,等我车子的定损结果和维修清单都出来了,我找他索赔了,他才说让我赔他医药费的。实际上维修也只花两千多块钱,但是这口气真的咽不下来!!!

回复时间: 2017-03-16 15:18
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包括车辆、物品、设施等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原则上应当是进行修复,对于无法修复的则采用赔偿来弥补损失。对于没有重大人员伤亡的情形,双方对于损失是可以协商解决的,但是协商后也不排除反悔的可能。机动车一般都是购买了交强险的,所以造成交通事故会由交强险先行赔付,但是交强险只赔对方不赔自己,并且交强险是有赔付上限的,并不是全部都会赔。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应当先由保险公司在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付,交强险的最高赔付金额是12.2万,但不同伤残情况下赔付的最高额不一样。保险公司应当在限额内先承担责任,之后不够的才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来承担责任。如果无力支付医疗费用,那么可以请交警部门协助,找保险公司办理医药费垫付手续,如果保险公司不愿意赔付或者肇事方拒绝赔付,或是肇事方无赔付能力,那么可以根据法院的判决书申请执行,一旦申请执行的话就是什么时候有财产什么时候对受害方履行赔偿义务。我想你关注的点应该是赔偿的问题,而不是这些程序问题。关于到底如何赔偿,以及赔偿多少合适,对方的具体情况是什么样子的,适合和解吗?到底哪些情况适合和解,哪些情况不适合和解,什么时候和解最好!相关问题的详细解答,因为你提供的信息太少,很多关键信息无法确认,所以需要向你询问一些信息才能进一步确定。
需确认的问题:事故是什么时候发生的?事故是发生在安徽-合肥吗?有没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是什么户口?有没有做过车辆类型鉴定,到底是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有没有交警部门的车速鉴定报告?事故有没有涉及到人员伤亡?有没有关于车辆折旧费、财产损失的评估报告?你方想要如何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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