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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买卖问题

江苏-连云港 06-27 12:02  悬赏 0  发布者:晨曦sa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家是城镇户口,在2001年时经村集体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买了一块集体土地,后来该土地划归国有,已办了建设许可证和土地规划证,办土地使用证的钱已经交了,有发票,但未领证,现在土地局的档案里也查不到土地使用证,卖家现反悔。土地局说只有卖家签字(卖家现居住房屋紧邻我们买的土地)才能补办,现卖家不可能签字。咨询法院之后,法院说没有土地使用证的话只能让卖家退还购地款并追加利息。请问我是否有希望通过打官司保住土地,另外如果不能,在法院处理这类案件不愿判定按市场价补偿的情况,我通过怎样的方式(比如起诉该法院)才能获得市场价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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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2-07-05 14:37
能获得市场价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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