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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转让

辽宁-鞍山 03-27 21:31  悬赏 0  发布者:xiaozh…… 给我留言  回答:(4)
2017年3月23日我以转让的形式从个人的手中获得两处相连的宅基地,这两处宅基地是A村在2002-2003年间批给此二人的但是至今也没有建筑就是荒地也没有打地基,村上也没有收回这两个在基地,当时村里只给二人开来一个收款专用收据上面写道,收到某人宅基地款多少,出纳员名字和村委会的公章,除了这两张收据没有别的,当时村上的账本今天还在也能查到这件事,但是我和原来拥有这两处宅基地的人都不是A村的,只不过咱们全都归一个镇子管辖,现在我想在这两处宅基地上座个活动房或者做点小买卖,因为我至今还没有唯一住房,不知道这种情况可以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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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7-03-27 21:58
需要办理审批手续。
回复时间: 2017-03-28 14:07
您好!
农村房屋宅基地可以在本村村民之间互相买卖流转,卖给非本村人的属于无效的买卖。
欢迎详询!
回复时间: 2017-03-27 21:34
你好,政策性问题建议咨询当地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因各地政策差异,无法做出详细解答。
回复时间: 2017-03-28 05:56
建议咨询当地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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