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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补偿失地农民经济收入的国有土地,政府有权收回吗

江苏-扬州 04-03 06:40  悬赏 0  发布者:陈洪定 给我留言  回答:(2)
73年被征收用于开挖南水北调河流的土地,堆土的圩堤也被征收为国有土地了,圩堤堆成后,上面生长的树木和农作物所产生的效益也全部归农民,用于补偿失地农民的经济收入,现村镇集体组织却以国有土地为理由,没收农民耕种了几十年的近200亩土地,用于育苗木基地,请问农民如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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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7-04-07 15:28
您好!
可以根据签订的征收协议内容处理,如果对方有违约的情况,那么可以委托专业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要求对方履行签订的协议内容,承担违约责任。
欢迎详询!
回复时间: 2017-04-03 21:48
按青苗费补偿。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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