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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过户纠纷

四川-成都 06-30 18:44  悬赏 10  发布者:wssjzw 给我留言  回答:(6)
我前两年从别人手上购买了一间车库,当时说好的是三万多,并立下了字据。由于当时卖方说办理过户手续要等到两年以后,因此,我就交了三万元给他,余下的几千元约定在办理完过户手续之后再付。但是现在约定的办理过户的时间已经到了,对方却以现在房价涨了,办理过户手续的费用也高了,要求再交两万元才给办理过户手续。我想咨询一下这样的要求是否合理?这两万是否有必要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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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川-资阳]
  • 黎炜律师 VIP
  • 电话:13629014773
  • 129529积分
回复时间: 2012-06-30 22:06
你可以要求对方履行协议,协商不好,可以通过诉讼解决。你可以不支付这两万元。
回复时间: 2012-06-30 22:26
以要求对方履行协议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62908积分
回复时间: 2012-07-01 11:17
不必交
回复时间: 2012-06-30 20:05
你好,你们可以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你应当尽快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按照协议协助办理过户手续。因为时效一般为2年,超过了时效法律上便不支持了。
建议尽快委托律师提供帮助,以维护你最大的合法权益,以减少你的法律风险和经济损失,以免错过最佳时机。如需法律帮助或有疑问,欢迎你来电咨询或当面咨询(咨询免费)。
回复时间: 2012-06-30 22:45
可以进行起诉。
回复时间: 2012-07-02 10:28
你好,要求对方按约定履行,协商不成,可起诉维权。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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