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农村承包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皓元  
已解决问题

土地纠纷

 07-03 01:16  悬赏 30  发布者:hncddl…… 给我留言 地区:湖南-常德 回答:(6)
大约在1975年我们村强制征用了我们组23亩土地建成了村园艺场,后来园艺场垮台了,就用了1/3的地方修建了村小学,1/3的地方种上了树木,还有1/3的地方成了荒地,小学于前些年也由于国家政策停办了,荒地在十多年前由我们组组长带领下按人头分给了我们组的村民,一直使用到现在,今年我们村突然要收回卖或租给某公司做厂房,请问:这块土地我们组有使用权和所有权吗?
问题补充:
请问:有什么法律依据?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2年07月03日 07时18分
答:归各组所有。
我的补充: 2012-07-03 07:22
附:《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7-01 11:45
你们有使用权,收回必须经过你们同意才可以。,
回复时间: 2012-07-01 21:31
所有权应该属于你们。
回复时间: 2012-07-03 01:19
所有权应该属于你们。
回复时间: 2012-07-03 08:00
所有权属于你们村集体的
回复时间: 2012-07-03 12:58
所有权属于你们村集体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福建福州
福建厦门
福建莆田
湖南长沙
山东聊城
河北保定
广东茂名
北京朝阳区
四川成都
最新回复律师
福建 福州
人气:1230663
福建 厦门
人气:124566
安徽 合肥
人气:283808
福建 莆田
人气:54296
陕西 西安
人气:584026
湖北 襄阳
人气:439167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69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