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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医保可以在镇江交纳吗?

江苏 07-03 06:17  悬赏 0  发布者:130168…… 给我留言  回答:(2)
我现在的单位是南京在镇江的分公司,原来在镇江都参加了社保,从2012年12月加入现单位后,原来的社保账号就停掉了,因为公司承诺从进单位起就给员工交社保,所以个人就没有续保。可是公司直到今年7月才给我们在南京参保,前面还没有接续,造成我们半年多享受不了医保,看病都是个人付现金,请问这对我们个人的将来退休有影响吗,另外,可以要求将医疗保险转到镇江交纳吗,是否有养老和医疗必须在同一地点交纳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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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7-03 08:56
没有什么影响也没有这种说法。社保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第二十七条明确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注意:是“累计”)
回复时间: 2012-07-03 19:25
各地尚未统筹。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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