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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官这样对待百姓,合法吗?

云南-曲靖 04-16 09:44  悬赏 0  发布者:星辰风云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是云南省曲靖市沾益区光华社区五组的村民。2016年本村搞田地确权,村民小组让我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公示结果归户表)上面签字确认。我看了一下,某些少数村领导他们的人均田地面积达到一亩多,个别达到三亩多,而普通百姓人均只有四分。在承包田地的时间段,田地多与少的人口是一样的,不存在人口多与少的问题,请问下,这个事情合法吗?在2013年左右,村里搞小区规划,把全村的田重新收回村集体,把规划小区的面积留够后重新分配。现在田已经重新分了,现在才发现有些村民的一部分田在集体统一收回的过程中,根本就没有收回,还在那些村民使用,这个合法吗?本村田地是1998年重新调整承包的,当时承包田是以产量挂钩,一等田是承包一分量一分。二等田是承包一分量二分。在规划小区收回田的过程中,村小组拿集体被征用的土地款补偿村民的损失,又重新安排人员重新丈量田地,补偿款是以实际丈量的田地面积給予补偿,不区分一等田二等田的问题,这个合法吗?在分小区的过程中,四个村民户口为一户。但是在这之前,一部分村民已经多次分过宅基地,建了多处房,有些房子多的在这几年已经把一部分房子卖了,现在又重新参与到小区的重新分配过程当中,这个合法吗?请给予解答,深表谢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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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7-04-17 17:23
您好!
建议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委托专业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要求公平合理的分配。
欢迎详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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