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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民政局协议离婚内容法院有权利作废吗?????

 07-06 20:09  悬赏 0  发布者:sdsxhl 给我留言 地区:北京-东城区 回答:(5)
我们协议离婚孩子探视权没双休日归我探视,但由于我带孩子跑逼复婚对方不让我探视,3年后我起诉法院要求履行我的探视权,法院却违法给我重新制定调解协议,因为我认为我的起诉内容是履行协议,法官应该按协议给我办,而且听说离婚协议1年内受理,1年后法院不该受理,是违法的。后来制定的这份协议我签字了,对我很不公,我觉得我很冤,请问法院的做法是否违法,我申诉要求撤销这个调解协议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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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64279积分
回复时间:2012年07月06日 20时51分
能证明非自愿调解的,有权申诉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7-06 21:57
已经回复。
回复时间: 2012-07-06 23:34
有证据证明不是自愿行为的,可以申诉撤销
回复时间: 2012-07-07 09:03
您好,能证明非自愿调解的,有权申诉。
  • [辽宁-大连]
  • 张亮律师 VIP
  • 电话:15142072411
  • 1194257积分
回复时间: 2012-07-07 16:03
可以诉讼解决。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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