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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资金分配问题

四川-雅安 04-19 14:59  悬赏 0  发布者:农二哥007 给我留言  回答:(5)
本人是某村某组村民(社员),国家修路征地,我村部分集体土地被征用,国家给本组(生产队)拨付补偿款。生产队召开社员大会,讨论补偿款发放方式:以下户土地人口分?以现有人口分?当晚讨论激烈,但是没有讨论出结果。
     过了几天,本队队长要求每户带上户口本登记人口;又过了几天,在生产队两处张贴本队现有人口;又过了几天,在生产队两处张贴《集体资金分配规章制度征求意见》,其中一条内容:公职人员(公务员及事业单位人员)享有稳定经济收入以及各种社会保障制度的,不参与本组集体资金分配(注:包括退离休人员)。
     请问此项内容国家有相关法律规定吗?请问在没有召开社员大会,经队长指定人员签字的公示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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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7-04-19 15:01
这是可以按照自己的主张来提交相关证件的,否则你的观点是不能到支持的
回复时间: 2017-04-21 14:28
您好!
不合理,可以委托专业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欢迎详询!
回复时间: 2017-04-19 15:03
如果认为该处分违法,可以起诉村委会或者向上级单位提起告诉。
回复时间: 2017-04-19 15:05
您好,您的情况建议直接来电咨询律师,电话沟通您的解决方案
回复时间: 2017-04-19 15:05
可以起诉村委会或者向上级单位提起申诉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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