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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海南 07-09 00:17  悬赏 0  发布者:hhm639…… 给我留言  回答:(2)
我是2007年买的房,到现在还没有拿到房产证。购房合同上第十五条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360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方人同意按下列规定处理:买受人不退房,出卖人按已付房价款的1%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我的问题是,按上述约定,不管开发商逾期多少天办理房产证,违约金都是固定不变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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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7-09 06:43
可以起诉解决的。
追问:

怎么起诉呢?依据是什么?

回复时间: 2012-07-10 16:46
这样的违约金计算方式是确定的,至于逾期多少天,违约金确实是固定不变的,当然,根据合同法之规定,如果造成的损失高于违约金约定的,可以请求法院提高。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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