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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土地流转确权问题

吉林-吉林 04-24 14:19  悬赏 0  发布者:yangyu…… 给我留言  回答:(3)
我是吉林省桦甸市桦郊乡新政村太平社村民,我家应分土地2.6亩,于2014年4月,以租赁方式租给张某(全村都租了)用于种菜,期限12年,租金26万,现在面对的是流转和确权问题,我想是不我给办理流转了,签字了,土地确权就不是我的名字了,意味着12年后我就没有土地了,因为12年后,我的土地承包权满30年,那么我就没有土地了?不懂,请专家为我答疑解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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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7-04-24 14:23
这是可以找律师帮你办理的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60947积分
回复时间: 2017-04-24 14:57
直接起诉
回复时间: 2017-04-26 11:40
您好!
第五十一条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

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十二条当事人对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欢迎详询!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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