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合同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毕丽荣  朱建宇  刘哲  李波  徐荣康  
已解决问题

房产纠纷 天津人是否敲诈外地人

 07-16 09:44  悬赏 0  发布者:123456…… 给我留言 地区:天津-滨海新区 回答:(1)
我公司在天津开发区租一套写字楼,口头协议,没有签订租房合同,实际使用25天,之后房东收回钥匙,到今天为止有一个半月了,房东要一个半月租金,一个月的违约金,滞纳金,请问没有合同,只有口头协议,有违约金吗,有滞纳金吗?天津人是否在敲诈外地人,我们公司老板是大款,有敲诈嫌疑吗?房东电话13920668386,天津银行职员郭女士。13920542558开发区多家公司的会计赵女士。俩人是否合伙敲诈,我公司只愿偿付25天房租。
问题补充:
想钱想疯了吧,不至于这样敲诈吧,我看透了某些天津人了。真妈的给天津抹黑。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2年07月16日 10时00分
没有书面合同双方建立不定期租赁关系,任何一方可解除合同,但需要合理期限内提前通知对方。未约定违约金又未造成实际损失的,可以不赔偿,但已使用期间租金应当支付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我很支持您的观点。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安徽合肥
上海徐汇区
北京海淀区
湖北武汉
江西南昌市
广东深圳
湖南长沙
四川成都
河北保定
最新回复律师
安徽 合肥
人气:85518
湖北 襄阳
人气:443543
辽宁 大连
人气:11292
广西 柳州
人气:704310
湖北 潜江
人气:20065
上海 徐汇区
人气:104887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00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