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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是在进厂五天的时候出现了工伤,左手中指的一节指头被机器压断了

甘肃-兰州 05-08 21:06  悬赏 0  发布者:南海冰樵 回答:(5)
律师你好,我是在进厂五天的时候出现了工伤,左手中指的一节指头被机器压断了,因为在入厂的时候没有体检,所以不知道自己已经怀孕了一个月,在动手术的时候使用了孕妇不能用的药品,现在检查发展胎儿有畸形,在入厂的时候没有买保险,也没有岗前培训,只签订了合同,这样的情况怎么算赔偿?谢谢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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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7-05-09 10:26
这个要看具体情况
回复时间: 2017-05-08 22:23
已回答
回复时间: 2017-05-08 22:50
你好,虽然没签订合同,但是 依然属于工伤的。至于赔偿要看具体情况的,本案的处理方式有两种,1、如果员工和单位之间有劳动合同,则员工的事故可以认定为工伤,可以享受工伤待遇;即使没有书面的劳动合同,只要有证据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也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其法律依据是工伤保险条列第14条的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可以认定为工伤;具体的工伤待遇有一次性伤残赔偿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伤残就业补助金、伤残津贴等;2、如果单位不承认与员工存在劳动关系,而劳动者又没有证据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则可以按雇佣关系中人身损害赔偿的要求向单位索赔;具体的索赔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被抚养人的生活费、精神损失费等,这两种处理方式都可行,建议委托你们当地律师帮你们计算
回复时间: 2017-05-09 10:19
你好:本案是工伤,用人单位应在事发后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逾期受害职工一定要在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后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等级鉴定,鉴定出几级伤残后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诉要求按伤残等级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当然如果劳动者未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你还要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事实劳动关系认定,认定劳动者在事发时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这样才会被认定为工伤的。
一般工伤具体赔偿项目 (一)医疗费(二)交通食宿费(要求: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三)康复治疗费(康复治疗需经办机构组织专家评定。)(四)辅助器具费(要求: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五)停工留薪(标准: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要求: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六)护理费(标准:(1)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2)评定伤残后需要护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要求:生活护理费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工伤职工按月享受。)(七)伤残补助金:按你的陈述,你伤残等级应当是十级伤残。十级伤残待遇(标准: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要求: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分别按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本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准备也是7个月的本人工资)。
回复时间: 2017-05-09 16:39
您好,针对您的情况,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事故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申报工伤或者拒绝为您申报工伤,您应当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管工伤的部门申请工伤,您申请工伤的期限是从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超过此期限则无法申请。如果工伤认定成功,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您即可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结论作出后,您就可以根据伤残等级享受相应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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