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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离婚时,法院不给我分割这31万元合法吗?。

山东 04-14 10:26  悬赏 0  发布者:问苍天 给我留言  回答:(6)
我因夫妻感情破裂,两次起诉离婚法院均判决不准离婚。就在第一次判不准离到第二次再起诉这半年期间,老婆把一套房子擅自变卖了,为此我又打买卖无效官司。结果区法院、中级法院、省高级法院判决书均认定诉争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同时也认定她收了买受人31万元房款。(第三人属善意、有偿取得房子回不来了。)
请问法学界专家:1.我再次离婚一审法院以我举证不出她把钱藏存在那为由不给我分割31万合法吗?2.她不拿出钱我请求用其他财产折抵法院偏判也不支持。3.我上诉能否把案子翻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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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4-14 10:34
应当进行分配,不支持没有理由啊!建议及时上诉。
回复时间: 2010-04-14 10:54
你好 你说的情况上诉没有问题的 需要找律师代理请联系 苏世春律师
回复时间: 2010-04-14 11:33
确实存在问题,应该上诉!
回复时间: 2010-04-14 23:55
属于恶意转移财产,建议上诉
回复时间: 2010-04-15 01:11
很复杂的,建议你带上所有判决与律师面谈吧,根据你现在的陈述不好给你回答。
回复时间: 2010-04-15 15:52
能否翻案,既要看案情本身及证据情况,还要看当事人及律师操作是否恰当.最好当面咨询律师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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